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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百纳风云再起 张裕独占干红市场

2008-07-24 10:24:00 来源:hoto新闻 浏览:249次
        尽管法院判定解百纳归张裕所有,但是中粮酒业、长城葡萄酒等12家厂商联合发起“716宣言”,拒绝承认解百纳商标权归属。张裕近期则有意逼其他解百纳下架,以独占葡萄酒干红市场。其他企业岂会坐以待毙?一场烽火大战不可避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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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“要将联合维权进行到底”

        此外,这些国内葡萄酒行业企业认为,张裕欲把“雷司令”等葡萄品种也注册成商标,这本身也可以看出张裕垄断行业的“司马昭之心”。 张裕表示,“张裕曾申请注册雷司令是有历史传承原因的”。周洪江表示,目前国内几乎所有的葡萄品种都是张裕公司19世纪末引进、培育并命名的,基于历史传承与著作权原因,张裕公司曾考虑注册商标也无可厚非。但“既然相关标准和规范已将之定性为葡萄品种名称,我们就不会再要求注册为商标”。 

        周洪江强调:“必须界定的是,解百纳与雷司令有本质不同,前者是张裕70多年的原创品牌,从未有任何专业机构将其定性为品种,而后者是相关标准和规范法定的葡萄品种。” 对此,包括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在内的协会以及中粮酒业、长城、威龙等国内主要葡萄酒企业表示,一定要将葡萄酒行业的“解百纳”维权进行到底,否则将给中国葡萄酒行业的国际形象带来极为负面的影响,将成为国际葡萄酒行业的笑柄。

        “解百纳”之争仍围绕“品系”、“商标”展开

         2001年,张裕公司曾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递交了“解百纳”的商标注册申请,商标局于2002年4月下发了“解百纳”商标注册证书。由于对这一注册申请感到强烈不满,长城、王朝、威龙等17家企业随后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撤销申请。
 
        对此,商标局经过重新调研,裁定“解百纳”是行业公认的酿造红葡萄酒的原料名称,遂于2002年7月撤销了“解百纳”商标,并责令张裕公司将“解百纳商标注册证”交回商标局。对此不服的张裕提出行政复审,而这一审就长达6年。
 
        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:“解百纳”是否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及其他特点,并成为葡萄商品通用名称;“解百纳”是否经张裕公司长期使用已取得了商标的显著特征。对此,长城等企业称:“商标局当年3个月就撤销了对‘解百纳’商标的裁定,这就很说明问题。”行业内的葡萄酒企业普遍认为,解百纳一词是由法文“ochCabernet”翻译而来,为“ochCabernet”这一酿酒原料的葡萄品系,该品系包括了CabernetSauvignon(赤霞珠)、CabernetFranc(品丽珠)、CabernetGernischt(蛇龙珠)这“三珠”。各企业一般都按照国际惯例在“Cabernet”系列产品上标注“解百纳”,以此表明“Cabernet”干红葡萄酒的葡萄成分。

        中粮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吴飞此前便表示:“‘解百纳’是三种葡萄品系的统称,在国际上已经有400多年的历史,不能成为被一家企业所独占的公有资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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